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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流动资金贷款

贷款用途:

中小企业贷款只能用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周转、临时性资金周转。
中小企业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、股权等投资,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、经营的领域和用途。
中小企业贷款不得挪用,哈密天山村镇银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、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。

基本要求:

(一)在哈密区域内、依法注册、生产经营正常连续,存在合理的资金使用需求,且未来预期收入有保障的民营、独资、合资中小企业;
(二)借款用途明确、合法;
(三)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、合规;
(四)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,有合法的还款来源;
(五)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,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;
(六)所有担保人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、财产保险,第一受益人为哈密天山村镇银行;
(七)资金需求不超过500万元;
(八)在天山村镇银行开立基本帐户;
(九)担保方式要求企业担保、企业法人担保、商会担保及法人家属担保;
(十)哈密天山村镇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